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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敬超听证公告
应刘敬超的要求,我局定于2023年2月9日9:00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(南开区复康路17号)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就其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、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,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举行听证会。
特此公告。
2023年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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